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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公司登记业务办理“大通关”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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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登记工作效率,践行服务企业的工作宗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业务“大通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业务“大通关”的范围

  住所(经营场所)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宝安、龙岗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10个区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人可任意选择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宝安、龙岗和光明、坪山新区等八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二、以下登记业务暂不纳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业务“大通关”的范围

  (一)属于注册分局市民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企业登记业务,仍在市民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二)涉及各区出台的特殊政策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注册登记业务,仍在其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申请人可在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查询各区特殊政策具体内容。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