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筹化的概念 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二、税收筹划的途径 (一)选择低税负方案 即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低的方案,也就意味着选择低的税收成本; (二)滞延纳税时间 纳税期的滞延,相当于企业在滞延期内得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 三、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2、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4、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 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4、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 四、税收筹划的特点 (一)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 1、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决策,具有合法性。 2、税收筹划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 (二)税收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 (三)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五、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事前筹划的原则。 (三)效率原则。 |
税收筹划